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王勇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7月8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7月8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将追缴在案的王勇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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